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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火儿身上,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,和火儿的好吃有关。好吃,就难免杀生,火儿杀生,体现着主观的非正义性和客观的正义性的矛盾这样一个有趣的地方。可蕊陛下曾在多个篇章里面多次明示或者暗示过,火儿杀妖怪也好,杀人也好,就是因为想吃,并且看起来好吃。火儿看待绝大多数生物的第一感觉,就是想要吃掉(泉先儿例外)。应该说,这种基于本能的吃,并不具有正义性;也就是说,火儿吃人、吃妖怪,和我们人类吃鸡鸭鱼肉一样,是身体的本能需要,并不具有道德上的评价意义;换句话说,火儿的最初设定,应该不是象刘地那样,是可蕊陛下惩恶扬善的工具(刘地:谁,谁敢拿我当工具,站出来!!东方:嘘,不要激动,陛下是美女的说。刘地:哦,那就算了~~~)。
但是,在火儿实际的吃人(妖)实践中,绝大多数被吃的人(妖)除了看起来好吃外,都是还有在道义上也应该被吃的理由的,尤其是被火儿吃的人类,如《真心英雄》里面的贪官和打手、《种地》里面的日本兵等(有兴趣的筒子还是不妨去看看火儿究竟吃了哪些人),也就是说,火儿所吃的,确实是被吃了也活该的,是具有在道德角度上的正义性的。可蕊陛下之所以这样进行略显矛盾的处理,恐怕多半还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自尊心吧。毕竟,在火儿眼中只是“食物”的这个认知,不是我们大多数人类可以痛快接受的。那么,让火儿的口味尽量向我们大众公认的恶人靠拢,这样我们人类的心里就会好受一些了,呵呵。当然,这只是我的主观臆断,可以批判。
前面说过,火儿的好吃,并不具有主观的正义性。那么,我们再来对比一下火儿和那个在第一篇出场的倒霉的猰貐。火儿和猰貐,都是只为了食物而杀生,为什么一个会得到南羽的赞扬,另一个却要被代表正义的刘地和周影所杀呢?我这里借用孔子的一句名言进行解释:“中庸,至德也”,火儿毕竟做到了杀而不虐、好而不嗜,这也可以算作基本没有什么优秀品质的火儿的一个优点吧(有不同意的筒子请和南羽进行辩论,呵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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